15 49.0138 8.38624 1 0 4000 1 https://wychanlaw.com 300 true 0
遗产管理案例分析2

遗产管理 – 案例分析2

孩子可以顺利全额继承父母的遗产吗?让下面的案例告诉你答案

很多人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所以没有必要去花一笔钱立遗嘱。更有一些人认为父母去世后,他们的遗产会自动转到子女的名下。那事实上,在马来西亚是不是真的如此呢?

我们看看下面这个特殊案例,让它为我们解答吧!

故事背景:

张爸爸和张妈妈婚后育有一名女儿,晓晓和一名儿子,文文。五年前的一场交通意外带走了张爸爸。张妈妈最近也刚过世了。张爸爸和张妈妈生前留下了一套价值RM1,000,000.00的房子,但是并没有立下任何遗嘱。房产登记在张爸爸和张妈妈的名下,每人各1/2分。

张爸爸去世时,晓晓和文文的爷爷还在世但是在三年前过世了。爷爷过世时,也一样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张爸爸在家里排行第二,有一名哥哥,一名弟弟,和一名妹妹。晓晓和文文的大伯还健在,育有一名女儿。小叔在张爸爸去世时已经去世了,但是生前育有两名儿子。小姑至今还没有结婚。张妈妈是独生女,晓晓和文文的外公外婆还健在。

晓晓和文文准备好文件,拿到土地局想要申请小额遗产分配,但是却被告知说晓晓和文文并不是遗产唯一继承人,他们的外公外婆,伯伯叔叔姑姑都有权利继承张爸爸张妈妈生前留下的房子。除非他们自愿放弃继承权,不然房子无法转到晓晓和文文的名下。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儿女,配偶和父母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答案: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第6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1)张爸爸去世时,张爷爷还在世。因此,有4位继承人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第6条分配张爸爸的1/2如下:

(2)张爷爷过世后,属于张爷爷的1/8就应该由他的孩子转继承,一人1/32。但是叔叔和张爸爸先于张爷爷过世,因此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令,张爸爸的1/32由晓晓和文文继承各1/64,叔叔的1/32由他两个儿子继承各1/64。因此,分配如下:

(3)张妈妈去世时,她拥有原本的1/2 和 从张爸爸那里继承的1/8, 共有5/8。分配如下:

所以晓晓和文文最终财产继承份额是各得: 1/8 + 1/64 + 5/24 = 67/192

现在我们总结遗产份额如下:

其实以上只是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上要如何割分张爸爸和张妈妈的房产可能会比理论上来得更加复杂。

结论:

  1. 如果张爸爸在生前就立下遗嘱,把房产平分给晓晓和文文,那么以上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了。房子也不会被分得那么七零八碎的。
  2. 如果亲人去世了,他的遗产是不会自动转到自己的第一顺序受益人的名下。因此,请尽早向有关部门提出遗产管理书或者是遗嘱认证的申请。这是为了避免合法受益人在遗产转到他名下之前死亡的可能性或者丢失了重要的文件的风险,使申请程序和/或者死者财产的管理更加复杂化。在上面的案例,如果张妈妈在张爸爸去世后有向有关部门提出遗产管理的申请,事情就不会变得那么复杂。只需要张爷爷和张妈妈自愿放弃继承权并转让自己的那份收益权给晓晓和文文。由于事情被拖到张爷爷去世了,所以晓晓和文文必须把所有有权利继承张爷爷的遗产的亲戚全部找出来,并让他们同意放弃继承权,房子才可以转到晓晓和文文的名下。若有一个人不同意,房子就无法转到晓晓和文文的名下。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遗产管理以及各类法律事物疑问,都欢迎向我们

联络质询.

遗产管理案例分析1
Previous Post
遗产管理-案例分析1
Distribution of Estate when someone died intestate Graph
Next Post
Distribution of Estate when someone died intestate

0 Comments

Leave a Reply